作者:靖易
时间:2019-09-12
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否则,原财务章在法律上仍然是有效的!今后因原来财务章被他人继续使用而产生的纠纷,单位如果不能举证本方无过错,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财务章是单位十分重要的印信,对外可以代表单位的法人行为;
二、财务章丢失后,应当马上公告,并声明丢失的财务章在法律上已经无效。
如果不公告天下,声明作废,又如何证明原来的财产章已经是无效的?丢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报纸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件或公章已经无效,即解除了丢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件或印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丢失者无任何关系即不再承担各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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