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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与华宏良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与华宏良于2024年3月2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华宏良。
现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与华宏良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华宏良作为上述债权的现权益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华宏良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58200918;华宏良,联系电话:13805862478。
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华宏良
2024年5月9日
标的债权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主债务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抵押物 账面本金金额 账面利息余额(含罚息、复息) 账面本息合计
1 新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市王野动力有限公司、浙江黄氏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市椒工家乐购数码广场有限公司、黄明华、黄玉 台州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为台州市椒江区熙苑小区1/2/3/5幢22间商铺,建筑面积:1484.17平方米 36578291.55 0.00 36578291.55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3月27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截至2021年12月9日账面利息的暂估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华宏良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宁波市惠辰商务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刊登时间:2024_05_09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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