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债务催收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9日裁定受理对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根据会计所,下列单位及个人至今尚欠上述两公司债务。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河南XX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0XX年七月十二日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公告发布日的欠款本金余额,利息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计算。
2、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清偿义务。
3、XX公司、XX公司破产管理人地点:河南许昌市XX路腾飞XX售楼部后院,联系人:庞XX。
单位名称、欠款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许昌XX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7,000.00
2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3郑州XX地产顾问有限公司318,904.50
4许昌XX置业有限公司24,426,150.00
5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500.00
6河南泽正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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