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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物品认领公告
XX海关缉私局侦办的以下案件中的扣押物品持有人:1“.贾XX集团走私汽车案”中扣押物品持有人:李XX、朱XX、。2“.赵XX等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中扣押物品持有人:王XX、甄XX。3“.山西XX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走私废物案”中扣押的4箱单证,原主不明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请于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到XX海关缉私局认领相关物品,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XX海关缉私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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