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北京润德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751330983D):
依据(2014)怀民(商)初字第05924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年三中民(商)终字第01964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三亚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你公司享有到期债权,即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自2010年6月16日始至2014年6月14日止,以人民币10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权利。因你公司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故三亚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紫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判决中对你公司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江苏紫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债权人为江苏紫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江苏紫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你公司享有并行使上述债权。特此通知。
三亚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紫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刊登时间:2024_04_24_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