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中文
|
手机版
遗失声明
|登报声明|
拍卖公告
|登报公告|资产处置公告|国家级报纸登报|环评公告|注销公告|
声明公告
|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债权债务公告|
软文登报
|股权转让登报|迁址公告|经济类报纸登报|法院送达公告|公告怎么办理|市级报纸登报|催收公告|
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
|
广告刊登
|
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
|股权转让
登报
|迁址公告|经济类报纸登报|法院公告|公告怎么办理|市级报纸登报|催收公告|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
网站首页
车位发票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
联系方式
1531335005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公示函_国家级报纸登报_中国商报
详细描述
公示函
关于系列动画片《彩虹宝宝》(下称“《彩虹宝宝》”),上海湘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湘辰文化”或“本公司”)在此声明:
2019年,湘辰文化和中娱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娱”)及相关主体签署了一系列协议,从而自2019年7月8日起通过相关交易从中娱及其他相关主体处受让取得了关于系列动画片《彩虹宝宝》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下称“IP交易”)。目前,湘辰文化和天津逗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彩虹宝宝》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持有人,中娱和其他任何主体均不享有任何《彩虹宝宝》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
IP交易后,湘辰文化注意到,中娱曾授权彩虹佳扬(无锡)动漫有限公司(原彩虹佳扬(厦门)动漫有限公司,下称“彩虹佳扬”)代表中娱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和第三方签署相关协议,从而向第三方授予和《彩虹宝宝》的版权、商标权及商业品牌形象及其衍生形象相关的权利“(代理授权”)。彩虹佳扬亦曾授权广州市敏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敏力”)为期两年的品牌和形象授权代理权限,现已终止。
为避免疑问,湘辰文化在此郑重声明:
(1)IP交易前,中娱从未披露其与彩虹佳扬存在代理授权关系,亦未提供任何授权合同,该等合同(如有)不在湘辰文化概括取得的合同范围内。
(2)2019年7月8日后,湘辰文化并未同意继续向彩虹佳扬作出代理授权,自IP交易相关协议签署之日(即2019年7月8日)起,中娱曾经向彩虹佳扬作出的代理授权全部终止,彩虹佳扬无权代表湘辰文化与任何第三方就《彩虹宝宝》的版权、商标权及商业品牌形象及其衍生形象相关权利的授予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或签署任何协议。
(3)除非本公司另行同意,彩虹佳扬/敏力和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彩虹宝宝》相关的协议(如有)均不为湘辰文化所认可,任何第三方亦无权基于该等协议获得与《彩虹宝宝》有关的任何权益。
本公司保留任何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要求相关主体赔偿本公司因上述事宜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特此声明!
上海湘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公示函|国家级报纸登报|中国商报
报纸名称:
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登报级别:
国家级报纸登报
登报时间:2020_09_17_星期四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9-19 11:57:27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上一条:
资产包处置公告_打包处置资产项目公告
下一条: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