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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关于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函_市级报纸_声明公告
详细描述
关于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函
和协海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持有贵司90%股权的股东,现为了解贵司实际经营状况,维护本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以及相关法律之规定有权行使股东对贵司的知情权。因多次与贵司联系无果,现本公司再次请贵司在本函刊登之日起15日内,将贵司成立至今的章程、章程修正案、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贵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以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经济类合同等有关资料)等材料准备完毕,联系本公司或受托人王娜律师、范云洁律师安排具体查阅、复制事宜。如贵司拟拒绝委托人查阅、复制前述各项材料中任一项的,请贵司书面回复本公司并说明理由。
发函人:香港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2日
联系方式:王娜律师18920523583
电子邮箱:tjwangna@allbrightlaw.com
范云洁律师:15022722519
电子邮箱:fanyunjie@allbrightlaw.com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种类:关于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函|市级报纸|声明公告
报纸名称:
新京报
登报刊号:CN11_0245
发行地区:北京市
登报级别:
市级报纸
登报时间:2020_12_22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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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2-22 14: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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