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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登报信息
股东会决议无效声明函_声明公告_登报
详细描述
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永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刘军先生声明函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跃”)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茂化实华”)持股29.15%的控股股东。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神州永丰”)和北京东方永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永兴”)分别持有北京泰跃80%股权和20%股权,刘军先生为上述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9年以来,罗一鸣女士骗取刘军先生出具授权文件,在未经刘军先生同意且明显违背刘军先生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对神州永丰和东方永兴进行非法增资。2020年2月,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和北京泰跃已依法作出决议,确认神州永丰和东方永兴关于增加新股东罗一鸣和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股东会决议无效;免去/解聘罗一鸣、罗迪烺等人全部职务,罗一鸣、罗迪烺等人无权代表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和北京泰跃对外行使权利;选任范洪岩为神州永丰、东方永兴的法定代表人,选任杨晓慧为北京泰跃法定代表人。
与此同时,针对罗一鸣女士对神州永丰和东方永兴进行非法增资等事宜,刘军先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罗一鸣女士非法增资的神州永丰股东会决议无效和东方永兴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民事诉讼。2020年11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108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罗一鸣非法增资的神州永丰股东会决议无效,判令神州永丰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据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北京泰跃及刘军先生在此郑重声明:
1.刘军先生始终为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北京泰跃及茂化实华的实际控制人。罗一鸣女士非法作出的神州永丰和东方永兴的增资决议依法无效。
2.罗一鸣女士无权代表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和北京泰跃对外行使权利。罗一鸣女士非法刻制的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和北京泰跃的非法“公章”无权代表公司意志。任何主体与罗一鸣、罗迪烺等方面就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北京泰跃相关事务签署的任何协议、文件,或者仅加盖非法“公章”的任何文件,对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和北京泰跃没有约束力,依法无效。
3.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北京泰跃及刘军先生将依法对罗一鸣非法增资、非法刻制和使用“公章”损害相关公司及刘军先生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4.范洪岩女士作为神州永丰、东方永兴的法定代表人,杨晓慧女士作为北京泰跃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和北京泰跃对外行使权利的唯一合法主体,范洪岩女士代表神州永丰和东方永兴的签字、杨晓慧女士代表北京泰跃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特此声明!
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方永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刘军
2020年12月21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种类:股东会决议无效声明函|声明公告|登报
报纸名称:
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国内国际)
登报级别:
全国性报纸
登报时间:2020_12_23_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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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12-23 21: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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