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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商品房房屋权利转让公告_声明公告_登报
详细描述
商品房房屋权利转让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10时整,在龙港市龙港大道205号二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协议转让:
一、转让标的及价格详见下表
注、38号标的房屋坐落于龙港镇繁华二街14-25号非机动车库05;建筑面积为16.12平方米。房屋坐落于龙港镇繁华二街14-25号18号;建筑面积为29.73平方米,以上两套房屋价格为17.5万元整,权利人龙港镇黄家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对外转让上述两套房屋各50%份额,转让价格为8.75万元整。
备注:1.上述房屋权利人为龙港镇黄家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上述共56.5套商品房,受让方已交建房款用于抵扣房屋转让款;3.因房屋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收、鉴证费、法律服务费、交费易服务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费用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房屋转让款、鉴证费、法律服务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缴纳给出让方,并由出让方转交给相应的鉴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税收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向相应的政府部门自行缴纳。
二、转让对象:上述房屋受让人仅限于原安置户成员或合法受让并已向苍南县龙港镇黄家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为龙港市黄家蓬经济合作社)缴纳建房款的受让人。安置户成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龙港市黄家蓬经济合作社办公楼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合法受让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受让协议前往上述地址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
三、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四、标的物现状:受让方已实地查看房屋并充分了解房屋现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视为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
五、安置户成员间或转让协议双方对上述房屋权属、转让协议(契约)的履行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异议登记。
六、咨询电话:0577-26669080
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苍南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商品房房屋权利转让公告|声明公告|登报
报纸名称:
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国内|国际)
登报级别:
国家级报纸
登报时间:2021_03_19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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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3-19 13:2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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