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中文
|
手机版
遗失声明
|登报声明|
拍卖公告
|登报公告|资产处置公告|国家级报纸登报|环评公告|注销公告|
声明公告
|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债权债务公告|
软文登报
|股权转让登报|迁址公告|经济类报纸登报|法院送达公告|公告怎么办理|市级报纸登报|催收公告|
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
|
广告刊登
|
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
|股权转让
登报
|迁址公告|经济类报纸登报|法院公告|公告怎么办理|市级报纸登报|催收公告|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
网站首页
车位发票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
联系方式
1531335005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详细描述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阳锦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玲玲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阳锦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张玲玲。平阳锦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玲玲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张玲玲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玲玲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平阳锦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玲玲
2021年3月26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9年11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声明公告|登报
报纸名称:
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国内|国际)
登报级别:
国家级报纸
登报时间:2021_03_26_星期五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3-27 16:00:30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上一条: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下一条: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