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中文
|
手机版
遗失声明
|登报声明|
拍卖公告
|登报公告|资产处置公告|国家级报纸登报|环评公告|注销公告|
声明公告
|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债权债务公告|
软文登报
|股权转让登报|迁址公告|经济类报纸登报|法院送达公告|公告怎么办理|市级报纸登报|催收公告|
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
|
广告刊登
|
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
|股权转让
登报
|迁址公告|经济类报纸登报|法院公告|公告怎么办理|市级报纸登报|催收公告|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
网站首页
车位发票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
联系方式
1531335005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详细描述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7月30日,本院根据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8月27日指定了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雪健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10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企业总部大厦12-13层,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62000;联系人:王梦雪15039518173、王艳敏13938019603、张苳原18603955799、蒋若愚1763953353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法院公告|声明公告|登报公示
报纸名称:
中华工商时报
国内刊号:CN11-0168
国外代号:1-146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登报级别:
国家级报纸
登报时间:2021_09_09_星期四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9-11 12:04:18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上一条: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告
下一条:
山西省太原市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