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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开曼群岛大法院法院会议通告
详细描述
开曼群岛大法院
金融服务部
讼案编号:金融服务部2021年第288号(IKJ)
有关公司法(2021年修订本)第14至16条及第86条事宜
及
有关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宜
法院会议通告
兹通告开曼群岛大法院(「大法院」)已于2021年10月25日就以上事宜颁布命令(「命令」),指令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面值或票面值0.000025美元已发行股本(创办人股东、存续股东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实益拥有的股份除外(为免生疑问,应包括计划文件(本通告为其中一部分)中界定的创办人计划股份及存续计划股份))的普通股登记持有人(「无利害关系股东」)召开会议(「法院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由本公司与计划股东(定义见计划文件)之间建议订立之一项协议安排(「该计划」)。除另有规定外,本法院会议通告中使用的词汇与该计划中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法院会议谨订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假座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十楼举行,所有相关计划股东受邀于上述地点及时间亲身、由全权授权代表(倘为公司)或由代理人出席是次会议。
该计划的副本及1995年开曼群岛大法院规则(经修订)第102号命令第20(4)(e)条规则所规定且说明(其中包括)该计划效力的说明备忘录的副本已载于综合计划文件(「计划文件」)内,而本通告为该文件之一部分。计划文件的副本已上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goldenthroat.com/。计划股东亦可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索取计划文件的副本,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于法院会议提呈如下决议案:
「动议谨此批准协议安排,其印刷本已提呈本法院会议,为便于识别,由法院会议主席签署其原件,并附有开曼群岛大法院可能批准或实施及本公司可能同意的有关修订、增补或条件。」
无利害关系股东(于会议记录日期)均有权亲身出席法院会议(及其任何续会)或委任代表投票。有关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为获得批准,该计划须获得经大多数出席法院会议并表决的无利害关系股东批准,占亲身出席或委任代表之价值的75%或以上。相关无利害关系股东可亲自于法院会议上投票,亦可委派一名人士(必须为个人,不论是否为本公司的股东)代其出席会议并于会上投票。持有两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可委任多于一名代表代其出席并投票(须遵守该命令并受其规限)。如委任多于一名代表,委任书上须注明每名代表所获委任的股份数目。适用于法院会议(或其任何续会)之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随附于计划文件内。填妥及交回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后,无利害关系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法院会议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该情况下,交回的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已被依法撤销。
如属计划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有关联名持有人均可就以彼等联名登记的股份于法院会议上投票(不论其为亲自或委派代表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然而,倘多于一位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法院会议,凡排名首位之持有人已作出投票(不论其为亲身或委派代表投票),其投票将获接纳,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则概不受理。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关该联名持股之排名次序为准。
如属公司之无利害关系股东,无利害关系股东可通过其董事或其他管治机构的决议案授权其认为适合的有关人士担任法院会议的公司代表及代表公司无利害关系股东行使同等权力,犹如公司无利害关系股东为本公司的个人无利害关系股东。
谨请将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已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文件副本,不迟于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上午十时正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惟倘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并未按上述方式交回,亦可于法院会议上在投票表决前交予法院会议主席,且法院会议主席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是否接纳该表格。
大法院已通过命令而委任程益群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法院会议日期担任法院会议主席,如其未能担任主席,则由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或本公司秘书担任法院会议主席(担任会议主席的人员不得为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或其关联人士),法院亦已指示法院会议主席须于法院会议后七日内向大法院呈报法院会议之程序及表决事宜。法院会议的结果亦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oldenthroat.com/上公布,并将在联交所发布公告。
兹另通告倘于法院会议上获批准,该计划须待大法院事后批准及核准(「批准聆讯」),批准聆讯将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上午十时正(开曼群岛时间)或其后尽早假座LawCourts,GeorgeTown,GrandCayman进行。任何计划股东均有权(但无义务)透过法律顾问出席批准聆讯,以支持或反对计划的批准。
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承大法院命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48号
大新金融中心
40楼
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附注:
1.为厘定计划股份持有人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至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凭证及适当的过户表格必须不迟于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以办理登记手续。
2.鉴于COVID-19疫情的持续发展以及为保障出席法院会议之股东及出席人士健康及安全至关重要,本公司将于法院会议之会场实施以下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i)每名股东、受委代表及其他出席人士必须于会场入口处进行强制体温检测。任何人士若体温高于摄氏37.5度或出现任何流感征状或因其他原因感到不适,将不得进入会场。
(ii)每名出席股东、受委代表及其他出席人士必须于会场入口处提交已填妥之申报表(申报表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goldenthroat.com/)下载)。任何股东、受委代表及其他出席人士于法院会议前十四天内任意时间曾身处香港境外,或正接受香港卫生署规定的任何强制检疫,或与确诊及╱或疑似COVID-19确诊个案人士有紧密接触,或与正接受有关COVID-19之家居或自我隔离人士共同居住或有紧密接触,均不得进入会场。
(iii)所有股东、受委代表及其他出席人士必须于进入会场前使用含酒精之消毒搓手液清洁双手。所有与会者必须于法院会议期间佩戴外科口罩及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iv)座位安排将会保持合适的距离和空间。由于会议室空间有限,本公司于需要时或会于会场采取其他安排。
(v)本公司将不会提供茶点及不会派发公司礼品。
(vi)如有任何与会者拒绝遵守上述任何措施,本公司保留拒绝接纳有关人士进入会场或要求其离开会场的权利。
(vii)本公司将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之最新规定及于有需要时采取更多预防措施。
本公司恳请与利害关系股东委任法院会议主席作为其代表就有关决议案投票,以代替亲身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投票。
3.除非另有说明,本通告所述全部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时间及日期。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由非执行董事江佩珍女士、执行董事曾勇先生、黄建平先生、曾克雄先生、吕兴鸿先生及何锦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骅先生、朱颉榕先生及程益群先生组成。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开曼群岛大法院法院会议通告
报纸名称:
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登报级别:
国家级报纸
登报时间:2021_11_05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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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1-06 12:4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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