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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登报信息
最新登报信息
法院公告_债权人会议通知
详细描述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524破3号
债权人潘友前申请债务人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2022)皖15破电2号民事裁定,指定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2年6月8日裁定受理金塞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方式宙理(具体简化审理的事项详见本院《简化程序审理通知书》)。本院于2022年6月9日指定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7月20日前,向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金寨县万汇广场4号楼106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坤18505642328,赵光生1363564477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金寨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金寨振牛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法院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
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2_06_17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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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6-19 12: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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