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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细描述
关于召开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22年7月4日下午14:00,召开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安徽华铁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联创永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玖兆枫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普润平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丽萍、新疆霹易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召集人”。
(二)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集人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78,952,23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731%。由于公司出现工厂停工、连续两年未按章程规定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等经营异常,且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4月22日届满,2022年5月27日,召集人书面提请董事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5日,董事会书面回复召集人拒绝召开。2022年6月7日,召集人书面要求监事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监事会未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有权自行召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4日下午14: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采取线上参会以及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会议召开前5日(即6月29日)17:00前,向本通知载明的联系人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hftz2019@qq.com)进行参会登记。公司将向成功登记线上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通讯接入方式。未按期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以线上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召集人建议股东采取线上参会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在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七)列席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证员
(八)会议地点
中信金陵酒店三层聚贤厅(北京市平谷区西峪甲1号三区)
二、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韩宇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韩宇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韩宇泽先生与公司、除苏州联创永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关于选举伍忠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伍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伍忠良先生与公司、除安徽华铁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3、关于选举罗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罗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罗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4338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持有公司股东北京天丞新科技有限公司63.8961%股权,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存在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外,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4、关于选举张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张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萌先生与公司、除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5、关于选举王柏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王柏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柏祥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6、关于选举徐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徐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徐俊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7、关于选举王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刚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本独议立案董为事非的累任积职投要票求议。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8、关于选举姚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姚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姚宁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9、关于选举陈玉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陈玉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玉玲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10、关于选举王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王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启华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11、关于选举曾政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曾政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曾政林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12、关于选举程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程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程凌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140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13、关于选举汤澄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选举汤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汤澄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第93条、140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以上人员简介详见附件:《拟任董事、监事人员简介》。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登记证明、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股东,提供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其他单位股东参照前述要求办理。
4、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股东,提供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股东公章)、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登记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其他单位股东参照前述要求办理。
5、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由其管理人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或者其他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理人须持有金融产品或资产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加盖管理人公章)、管理人经营证照复印件(加盖管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加盖管理人公章)、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登记证明、出席人员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6、线上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即6月29日17:00前,向本通知载明的联系人发送符合前述登记方式中要求的登记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箱地址:hftz2019@qq.com),并至迟在会议召开前1日即7月3日17:00前,将符合前述登记方式中要求的登记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送达至本通知载明的联系人。
现场参会的股东在现场签到时提交符合前述登记方式中要求的登记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天在7月3日17:00前,与本通知载明的联系人取得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状态为“未见异常”)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登记证明”是指:
1、经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记载账户全称、证券账户代码、股份数量和证件地址等信息的股东身份证明;或者
2、在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系统(北京四板交易系统:https://otc.bjotc.cn:55555/login.html)中打印的下列界面:
(1)登录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系统(北京四板交易系统:https://otc.bjotc.cn:55555/login.html),输入股东用户名、密码后登录。点击右上角“账户总览”,进入后点击“股票持仓”显示的界面并打印该界面,如下图:
(2)继续点击左侧“安全中心”后显示的界面并打印该界面,如下图:
(二)现场签到时间:2022年7月4日13:00-13:50。
为保证参会股东可正常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的股东于2022年7月4日13:50前完成现场签到工作,如在会议正式开始后未完成签到,则无法进入会场参会。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付强
联系电话:010-53327030、18911976986
电子邮件:hftz2019@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东方广场E1座1012室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公司股东均可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如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请按照本函附件的格式签署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正本及本通知要求的其他登记材料参加股东大会。
召集人:
安徽华铁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联创永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萍乡玖兆枫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普润平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丽萍
新疆霹易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
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2_06_17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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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6-19 1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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