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致:薛方、王敬一,根据赵一远(“转让方”)与孙高飞(“收购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转让方已将下列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收购方。
现以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方式通知上述债权的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含抵押人,下同)。请主债务人和担保人自通知之日起主动联系收购方并立即向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和担保义务。如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告知!
借款合同:2015年借款人薛方、王敬一与出借人赵一远签订的借款协议;
借款人:薛方、王敬一
债权金额:本金1600000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应索偿的公证费、诉讼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收购方:孙高飞
联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卧龙小区206号楼5单元602
联系电话:13311344707
转让方:赵一远
2020年8月19日
中文名称:中国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