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送到公告
郭力宇、姜士生、张亚福: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实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编号:202101
郭力宇:
因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请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办理更正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更正登记。
更正内容如下:房屋建筑面积更正,位于朝阳区湖光路2号栋号为4-101/24-124(204)、不动产权证号为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363877号的房屋原建筑面积54.69平方米,予更正建筑面积为53.69平方米。
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
2021年4月2日
附件2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编号:202102
姜士生:
因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请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办理更正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更正登记。
更正内容如下:房屋建筑面积更正,位于朝阳区湖光路2号栋号为4-101/24-124(304)、不动产权证号为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320395号的房屋原建筑面积54.69平方米,予更正建筑面积为53.69平方米。
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
2021年4月2日
附件3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编号:202103
张亚福:
因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请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办理更正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更正登记。
更正内容如下:房屋建筑面积更正,位于朝阳区湖光路2号栋号为4-101/24-124(404)、证号为长房权字第1060055453的房屋原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予更正建筑面积为53.69平方米。
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
2021年4月2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送到公告|声明公告|登报
国内刊号:CNK22-0001
邮发代号:11-1
发行地区:吉林省
登报时间:2021_04_03_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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