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云0824破1号
本院根据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4月23日裁定受理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为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6月8日前,向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景
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债权申报方式为现场申报和邮寄申报。
现场申报: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路203号乐天酒店;联系人及电话:艾世羽15911686016、张沙银婷15808631966。
邮寄申报:债权人在景谷云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yjmyguanliren)下载债权申报表格及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填写完毕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邮箱:yjmyguanliren@126.com。纸质申报资料资料邮寄管理人,通讯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路203号乐天酒店;邮政编码:666400;联系人及电话:艾世羽15911686016、张沙银婷15808631966。本院定于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不能在上述时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院将视情况延期召开会议并另行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公告|登报公示
国内刊号:CN11-0168
国外代号:1-146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登报时间:2021_05_10_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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