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
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裕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晓宇(身份证号:51021119710820****)、姜泳(身份证号:51021319710716****)、王丽丹(身份证号:35020419851229****)、黄健(身份证号:35020219721004****):
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九龙坡支行)借款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4年中银渝企九短人字0039号,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签订了港渝(2014)委保字第244号《委托担保合同》;王晓宇、姜泳、王丽丹、黄健、重庆新裕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我司签订了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1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0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2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878号《保证反担保合同》;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签订了港渝2014浮押反保字第037号《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姜泳、黄健、王丽丹、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晓宇分别与我司签订了港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32号、港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60号、港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31号、港渝2014抵押反担保字第162号、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61号《抵押反担保合同》,为我司提供反担保。
由于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还款,我司遂履行保证代偿责任,截至2015年12月15日止,为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向中行九龙坡支行代偿本金/利息5354697.85元。
现我司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港渝(2014)委保字第244号《委托担保合同》,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1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2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0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742号、港渝2014保证反保字第878号《保证反担保合同》,港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32号、港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60号、港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31号、港渝2014抵押反担保字第162号、渝2014抵押反保字第161号《抵押反担保合同》,要求您们立即偿还代偿款或履行反担保责任,向我司偿还代偿款5354697.85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特此催告。
重庆港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催告函|催收声明|催款公告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登报时间:2021_07_06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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