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SJ-TX-2021-XL;签约日期:【2021】年【12】月【23】日),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董先生,15249296595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冯先生、李先生,13588505647、15827372306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8】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须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依法认定的金额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手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国内刊号:CN11-****
邮发代码:1-****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01_04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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