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依照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签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操,联系电话:18814864856
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联系人:赵琪,联系电话:13858183745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借款人名称:浙江飞雷电气有限公司
账面本金余额(单位:万元):1077.89
账面利息余额(含罚息、复息)(单位:万元):273.05
账面本息合计(单位:万元):1350.94
担保人:浙江一元电气有限公司、徐飞 阳、徐飞雷、李荷燕、郑荷英、 徐少华
抵(质)押物:无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2年5 月2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上海亦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报纸名称:中华工商时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TIMES
国内刊号:CN11-0168
国外代号:1-146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06_23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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