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巨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乐至县巨洋大饭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实质合并破产审理的征询意见函
(2022)巨洋房开破管字第32号
(2022)巨洋饭店破管字第13号
各位债权人:
乐至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分别受理乐至县巨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洋房开公司”)与乐至县巨洋大饭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巨洋饭店投资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旭兴律师事务所和四川天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联合管理人,并由四川旭兴律师事务所的何清旭担任负责人。
管理人接管两家公司后,对债务人的前期开发情况、债权债务、主要财产等进行了梳理,认为巨洋房开公司与巨洋饭店投资公司存在人格高度混同、主要财产无法区分、如不进行实质合并审理将会严重影响公平清偿的情形,符合最高院发布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合并破产相关规定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故管理人依法向乐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巨洋房开公司和巨洋饭店投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审理。
根据乐至县人民法院(2022)川2022破3号之一号公告,结合债权人人数多且多数债权人不在乐至当地的情况,管理人决定通过寄送征询意见函、发送短信、钉钉群发布通知等形式进行书面实质性合并破产听证,就巨洋房开公司与巨洋饭店投资公司的实质合并破产听取债权人的意见。实质合并破产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两家公司的法人人格缺乏独立性且高度混同。
二、两家公司的主要财产无法区分,资金使用高度统一。
三、如不进行实质合并破产审理将严重影响公平清偿。
四、实质合并破产审理有利于后期的开发建设
五、实质合并破产审理有利于企业重整成功
六、实质合并审理不会影响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的利益。
各债权人需在2022年7月28日前(通过邮寄的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将意见反馈至管理人处。对此有疑问的,可通过现场、电话等形式向管理人咨询,联系方式18090635564,联系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童大道龙湖半岛销售中心二楼。
乐至县巨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乐至县巨洋大饭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8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关于实质合并破产审理的征询意见函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07_14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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