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乐清市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乐清市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依法转让给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乐清市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乐清市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附件:《债权资产清单》
1.截止2021年8月25日(利息基准日2016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名称:瑞安市晓银针织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821.61
利息:304.35
保证人:朱光新
借款人名称:丽水市康华布业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000.00
利息:79.67
保证人:浙江中奥革业有限公司、王建义、浙江美特康革业有限公司、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王海波、邵康崇
借款人名称:浙江嘉禾制革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350.00
利息:374.23
保证人:浙江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潘建新、胡寿锋
2.截止2021年8月25日(利息基准日2016年11月22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名称:浙江乐银合金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778.97
利息:72.08
保证人:浙江大华电气有限公司、江苏优美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南县汇鑫矿业有限公司、陈建新、徐淑珍、郑祥枢、吴朴
借款人名称:如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482
利息:109.39
保证人:江苏意利礼品工艺有限公司、鲜八里集团有限公司、瞿中克、瞿春央、瞿学仕
借款人名称:乐清市水泵厂
债权本金:799.89
利息:186.66
保证人:浙江华阳工业化油器有限公司、上海乐龙泵阀有限公司、上海裕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倪爱琴、黄亦文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外文名称:INTERNATIONAL BUSINESS DAILY
登报刊号:CN11-0118
邮发代号:1-30
发行地区:国内|国际
刊登时间:2022_08_02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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