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浙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绍兴浙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浙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绍兴浙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单位:万元)
借款人名称:湘潭长城石业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赖长江、苏连棉
币种:人民币
债权本金余额:1900.00
利息:391.64
借款人名称:湘潭市宏立锰业有限公司
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徐汉平、李铁军、崔伟元、徐耀友
币种:人民币
债权本金余额:609.72
利息:84.92
借款人名称:湘潭市鑫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李冬、欧阳绍兰
币种:人民币
债权本金余额:393.43
利息:124.13
借款人名称:湖南巴陵天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陈自怀、谢芳、陈铁军、任美娥、株洲中南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币种:人民币
债权本金余额:6927.65
利息:4140.29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截止2019年10月20日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绍兴越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联系人:傅经理,电话15990099573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外文名称:INTERNATIONAL BUSINESS DAILY
登报刊号:CN11-0118
邮发代号:1-30
发行地区:国内|国际
刊登时间:2022_08_12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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