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及普通合伙份额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基金”,与东方合称“转让方”)拟整体处置其持有的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及普通合伙份额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20,991万元。东方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对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1.8075%。东富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对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出资比例0.0003%。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资产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东方网站www.coamc.com.cn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转让方联系商洽。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仇先生、潘女士;电话:010-66506930、010-6650693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邮编:100033。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富(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合伙企业: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万元):1
实缴出资(万元):0
出资占比:0.0003%
合伙企业:深圳市川腾实业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万元):70,000
实缴出资(万元):70,000
出资占比:21.8075%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及普通合伙份额资产的处置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09_13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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