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推介公告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对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组包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说明。
一、资产情况
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债权一债务人名称: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金额(元):(1)本金:50,000,000(2)利息:3,685,418(3)违约金:8,942,546.63(4)其他:158,322.63合计:62,786,287.26
担保措施及诉讼阶段:(1)保证人: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郑大勇(2)出质人:锋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标的为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标的为金塔县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3)诉讼情况:已提起诉讼,目前在二审阶段(4)资产查封情况: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4.18%股权
标的债权二债务人名称: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金额(元):(1)本金:120,000,000(2)利息:12,789,259.47(3)违约金:22,158,298.67(4)其他:238,873.05合计:155,186,431.19
担保措施及诉讼阶段:(1)保证人: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大勇(2)出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锋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标的为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3)诉讼情况:已提起诉讼,目前在二审阶段(4)资产查封情况:拉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4.18%股权、大唐武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1.11%股权
标的债权三债务人名称: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元):(1)本金及利息:3,406,953.98(2)违约金:1,584,233.6(3)其他:2,750,714.87合计:7,741,902.45(本债权还包含154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取回权)
担保措施及诉讼阶段:(1)保证人:孙河忠、王秀贞(2)抵押人: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为187台危化品运
输车辆)(3)出质人: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标的为河北天道能源储运有限公司44%股权)、孙河忠(质押标的为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4)诉讼情况:已取得生效裁决(华南国仲深裁(2018)D414号)
注:1、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垫付费用一并转让。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以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交易对象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按我司处置方案要求支付转让价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26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谷女士,联系电话:1862072413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联系电话:(0852)6233195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金融街1号弘毅大厦26层。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资产处置推介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2022_09_28_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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