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宸卓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宸卓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YW032023118-1),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到基准日2023年6月20日止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上海宸卓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宸卓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此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相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利/权益已转让的事实,从公告之日起,应向上海宸卓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宸卓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债务人名称:武义现代电器有限公司
账面本金余额(元):15,658,424.00
账面利息余额(含罚息、复息)(元):20,969,709.93
担保人名称:武义南帆气缸有限公司、胡伟胜、张美姿
抵(质)押物:武义县柳城镇环城北路23号工业房地产,所有权人:张美姿,建筑13987.88m2,土地58965.08m2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6月20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利息及相应权利/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3.担保人包括抵押人、保证人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4.关于债权本息金额,特别是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的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计算方式计算为准。5.本公告如有差错,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判决、裁定为准。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BUSINESS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0_17_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