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了上海迅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蓝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迅蓝公司清算组。迅蓝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迅蓝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迅蓝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迅蓝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2号楼703室。联系人:安莹,联系电话:13636613623。特此公告。
上海迅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0月20日
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绿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了绿驰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驰销售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绿驰销售公司清算组。绿驰销售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绿驰销售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绿驰销售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绿驰销售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2号楼703室。联系人:韦雪雁,联系电话:15026816981。特此公告。
绿驰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清算组2023年10月20日
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金山宾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了上海金华欣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金华欣公司清算组。金华欣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金华欣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华欣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金华欣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2号楼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金华欣娱乐有限公司清算组2023年10月20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40号
赵玉臣: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0年9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长沙大蓬汽车客运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江南日用品厂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了上海志康软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志康公司清算组。志康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志康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志康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志康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2号楼703室。联系人:张祝超,联系电话:15371518606。特此公告。
上海志康软家居装饰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日
破产清算公告
2023年10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上海鼎亿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鼎亿公司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鼎亿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1月1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二、鼎亿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鼎亿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鼎亿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下午14时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2号楼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鼎亿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10月20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5号
长沙三人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荆州市沃福客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3号
长沙三人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0年10月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黄石市沃福客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9号
赵玉臣: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0年9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武汉市沃福客运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8号
赵玉臣: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0年10月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黄石市沃福客运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2号
长沙三人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0年9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长沙大蓬汽车客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7号
赵玉臣: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荆州市沃福客运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4736号
长沙三人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两被告于2020年9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判令被告一立即配合将其持有的武汉市沃福客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二名下;3.判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万佛湖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强制清算公告_法院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BUSINESS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0_20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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