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编号为(2013)浙农批量单026分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债权清单
借款人名称:海宁新中怡针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33010120110026850、33010120110021768、33010120110021501、33010120110019961、
33030120110024766;根据凭证贷款余额本金:19699538.80元;担保合同号:33100520110012158;担保人名称:海宁比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倪霞敏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2.本公告清单中标的债权清单为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等的暂估金额、账面利息余额暂计算至2013年7月10日。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BUSINESS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0_24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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