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书
致: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司于2019年1月签订《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一份。截止发函之日,就原合同贵司尚拖欠我司天台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款80000.00元。我司享有对贵司80000.00元的应收债权。我司现经上级部门决定注销,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事宜。故本项目所涉原合同债权债务由我司投资人(100%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法定承继。我司就原合同履行事项,函告如下:
1、本项目原合同债权已由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承继。我司所有账户现已经暂停使用,如因贵司向我司自行转款造成的经济及财产损失由贵司自行承担。
2、自贵司收到本函件后,依法应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原合同付款义务及其他合同义务,并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欠款80000.00元。特此通知。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0日
通知书
致: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司于2016年签订《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一份。截止发函之日,就原合同贵司尚拖欠我司孟州市南庄镇毛皮加工园日处理30000m3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款71329.60元。我司享有对贵司71329.60元的应收债权。我司现经上级部门决定注销,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事宜。故本项目所涉原合同债权债务由我司投资人(100%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法定承继。我司就原合同履行事项,函告如下:
1、本项目原合同债权已由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承继。我司所有账户现已经暂停使用,如因贵司向我司自行转款造成的经济及财产损失由贵司自行承担。
2、自贵司收到本函件后,依法应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原合同付款义务及其他合同义务,并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欠款71329.60元。特此通知。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0日
通知书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司于2019年12月16日签订《孟村小区1#、2#配套用房及地下室项目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下称:原合同)一份。截止发函之日,就原合同贵司尚拖欠我司孟村小区1#、2#配套用房及地下室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款12690.48元。我司享有对贵司12690.48元的应收债权。
我司现经上级部门决定注销,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事宜。故本项目所涉原合同债权债务由我司投资人(100%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法定承继。我司就原合同履行事项,函告如下:
1、本项目原合同债权已由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承继。我司所有账户现已经暂停使用,如因贵司向我司自行转款造成的经济及财产损失由贵司自行承担。
2、自贵司收到本函件后,依法应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原合同付款义务及其他合同义务,并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欠款12690.48元。特此通知。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0日
通知书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司于2019年12月18日签订《孟村小区1#、2#配套用房及地下室项目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下称:原合同)一份。截止发函之日,就原合同贵司尚拖欠我司孟村小区1#、2#配套用房及地下室桩基工程项目工程款392277.32元。我司享有对贵司392277.32元的应收债权。
我司现经上级部门决定注销,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事宜。故本项目所涉原合同债权债务由我司投资人(100%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法定承继。我司就原合同履行事项,函告如下:
1、本项目原合同债权已由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承继。我司所有账户现已经暂停使用,如因贵司向我司自行转款造成的经济及财产损失由贵司自行承担。
2、自贵司收到本函件后,依法应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原合同付款义务及其他合同义务,并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欠款392277.32元。特此通知。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0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承继通知书
报纸名称:国际商报
外文名称:INTERNATIONALBUSINESSDAILY
登报刊号:CN11-0118
邮发代号:1-30
发行地区:国内|国际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0_25_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