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林: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凡林、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0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刘凡林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37847.59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刘凡林名下车架号为:LSGPC54U8DF055741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刘凡林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刘凡林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高益森: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高益森、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6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高益森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19611.89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高益森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4、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高益森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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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无锡汇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斌、无锡汇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2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王斌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71420.1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无锡汇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车架号为:WBADX3107BE629951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王斌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王斌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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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瑞玲、无锡天脉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吕瑞玲、无锡天脉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1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吕瑞玲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23928.53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无锡天脉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车架号为:LGBH52E09KY613983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吕瑞玲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吕瑞玲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陈高: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高、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9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陈高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43868.32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陈高名下车架号为 LBELMBKC2EY556661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陈高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陈高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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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凯、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1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王凯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60472.8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王凯名下车架号为:LSVFV6181D2168272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王凯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王凯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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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兴: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忠兴、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2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李忠兴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06932.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李忠兴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4、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李忠兴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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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梅: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金梅、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39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朱金梅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67977.56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朱金梅名下车架号为:LNBMCUBK0FT111947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朱金梅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朱金梅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吉瑾: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吉瑾、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0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吉瑾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41423.04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吉瑾名下车架号为LSGBE5448GG006980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吉瑾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吉瑾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龚伶华: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龚伶华、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6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龚伶华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65842.9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龚伶华名下车架号为:LSGPC52H0GF153351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龚伶华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依法判令被告龚志超对前述1、4项诉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龚伶华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王朝海: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朝海、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19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王朝海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35586.75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王朝海名下车架号为LHGGM2652B2125242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王朝海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王朝海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曾传光: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曾传光、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5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曾传光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97375.34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曾传光名下车架号为LVGBH51K4CG051685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曾传光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曾传光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王学文: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学文、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4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王学文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58374.27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王学文名下车架号为LVHCU6655F5004279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王学文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王学文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周世飞: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世飞、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35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周世飞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53138.24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周世飞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4、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周世飞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陈梦雨、刘洪霞: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梦雨、刘洪霞、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30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陈梦雨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69381.16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陈梦雨名下车架号为:LJDUAA247H0053017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陈梦雨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依法判令被告刘洪霞对前述1、4项诉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陈梦雨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王丽华: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丽华、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28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王丽华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34062.75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王丽华名下车架号为:LFV2B25G9E5110598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王丽华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王丽华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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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荣、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4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李荣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37214.0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李荣名下车架号为:VF1ABLCCXBC258516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李荣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李荣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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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辛勤: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辛勤、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3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黄辛勤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293075.04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黄辛勤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4、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黄辛勤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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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庆: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家庆、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38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杨家庆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41125.4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杨家庆名下车架号为:LJDDAA227E0649898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杨家庆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杨家庆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马艳芳: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艳芳、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51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马艳芳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1380.95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马艳芳名下车架号为:LWVBA2041EA111770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马艳芳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马艳芳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吴汉成: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汉成、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5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吴汉成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38072.3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吴汉成名下车架号为:LJDMAA229H0377469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吴汉成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吴汉成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廖远志、贵州久网同城科技有限公司望谟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廖远志、贵州久网同城科技有限公司望谟分公司、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8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廖远志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20438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贵州久网同城科技有限公司望谟分公司名下车架号为:LSKG4GC19KA103506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廖远志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廖远志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郑汪敦:本院受理原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汪敦、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13民初20847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郑汪敦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28108.22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每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郑汪敦名下车架号为:LGJE5FE29FM319206的车辆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巴元达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对诉请1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依法判令被告郑汪敦承担原告律师费2600元;5、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郑汪敦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继承公告
兹有黄燕仪(女,1932年1月6日出生,于2023年3月17日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黄燕仪的遗产。
如您认为您系黄燕仪的遗产受益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等)或债权人,请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惠,电话:020-8610095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7楼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3年10月27日
海南大美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王苗苗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439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8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大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昕睿、吴茹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440、1441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15: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王小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526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09: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屹交建(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周国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499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10:3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华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沈铉凯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560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8日15: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晖华: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张佳楠与张晖华、萧梅英、张曙华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3)佛仲字第54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变更办案秘书通知书、延期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4年1月3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3月8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2023)桂0323破4号
本院根据高丽君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8日裁定受理桂林市文玲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并于2023年10月26日指定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担任桂林市文玲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市文玲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前向该企业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地址:本院(2023年11月10日周五办公时间,地点本院一楼大厅)、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申报期内的其余办公时间,地点桂林市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361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诸葛冰18177393601、黄元开13877385488;邮政编码:54660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桂林市文玲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8日周五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海南善之堂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许佳怡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37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535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金数优审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郑景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467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647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对角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罗明师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8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569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博梵(广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潘德斌、黄奕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014、101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614、615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志:原告王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徐志于本判决书生效起五日内返还王丽借款本金83000元。案件受理费1876元,公告费742元,合计2618元由徐志负担。此款王丽已垫付,由徐志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给王丽。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杨本刚: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2023)川1802民初335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1日9:10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侯兰:本院受理李远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4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杨海祥: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壹仕德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海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470号
上海美博佳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倪爱芬诉被告你、胡纪龙、周亮、第三人胡永国、柯成荣、夏平秋、胡万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1721号 成都誉荣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小金与被告成都誉荣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3日10:0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薛信俊、张本丽: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诉被告薛信俊、张本丽、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684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天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开忠:本院受理刘梦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400号。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李红锋:本院受理南京迪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李红锋车辆租赁合同纠纷(2023)皖1182民初49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和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滁州市金陵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云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谷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聊城市志豪轴承配件厂诉被告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滁州市金陵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云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谷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29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董华:本院受理原告吴艳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二楼互联网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缺席审理。
建昌县人民法院
涛永生活服务(安徽)有限公司、恒大汽车产业园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合肥万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深安生活服务(安徽)有限公司、恒大汽车产业园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合肥万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强烨:本院受理无锡国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崇安区君楠门业店、夏清洪:本院受理锡山区锡北镇原亚木门厂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卢惠明:本院受理李柏林与卢惠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134号
徐州先起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付振芳与被告徐州先起餐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13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及入场费4万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728号
李士明、张小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吕先礼与被告王伟、李士明、张小伟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7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工资1355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369号
周林:本院受理原告沈彦东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返还欠款100000元,诉讼费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2: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9820号
李士明、张小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荣美与被告王伟、李士明、张小伟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82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工资3600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013号
刘强:本院受理原告姬晴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所欠装修费用36000元,补偿违约金10000元,退还玻璃钱8000元,共计54000元。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阎红梅:本院受理徐州华阳饲料有限公司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阎红梅:本院受理徐州华阳饲料有限公司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闯:本院受理徐州华阳饲料有限公司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陶智春:本院受理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与陶智春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202知民初351号民事判决,判决:一、陶智春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第7297631号、第34703392号注册商标专有权商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二、陶智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25000元。三、驳回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360元,由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负担1375元,陶智春负担98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武汉联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余纪成诉你方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6188号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12月9日9时1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北研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委受理赵帅伍、李正、付晓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6377号、6378号、6379号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12月9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蒋诗琪(性别:女,母亲:谭利平,父亲:蒋利军)出生于2022年3月2日,编号V43022078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继明身份证遗失,证号:220183198712253457,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王全明身份证遗失,证号,41272319840815735X 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许地宏于2023年10月2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50524199703151534,特此声明。
杜沛霖于2023年10月24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61230119940523071X,特此声明。
卢大胜遗失警官证,证号236887,声明作废。
金瑞福不慎遗失闽B26050货车道路运输证壹份,证号为350302200002,现声明作废。
陈先平不慎遗失军人残疾证,证号:川军B009338,声明作废。
张党其遗失身份证,证号:362502197710282678声明作废。
赵钰(身份证号622722199004031424)不慎遗失导游证,导游证号:PDY8853R,声明作废。
福建靠谱水果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340015336,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青平果蔬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编号33100310009367,声明作废。
祁阳县龙山街道龙山完全小学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34311210275779,声明作废。
印江自治县板溪镇印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625MA6DKEB4XU)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2260002987,声明作废。
河南泽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10250023812)、财务专用章(编码4110250023813)、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赫章牙小生口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7MACWMKDT2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5271086295,声明作废。
武汉市蔡甸区桐湖卫生院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114666772285R,声明作废。
和田市祥惠油漆经销部店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32011000605,现声明作废。
贵州蓝铯思维商贸有限公司公章编码5204026000310,财务章编码5204026000311,发票章编码5204026000312,法人章编码5204026000313遗失作废。
东兰县洪涛生态水果家庭农场4512240005695号公章,因遗失,现声明作废。
新疆喀什金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653100100025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现声明作废。
贵州养怡之福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203036024235、发票专用章5203036024237、财务专用章5203036024236、合同专用章5203036024238,声明作废。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40HXCC18)不慎遗失公章4109280030726、财务专用章4109280030727,声明作废。
海南如意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4BFN8L不慎遗失合同章、法人章(法人:王磊)现声明作废。
莎车县莎鸿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250007680)、财务章(编码6531250007681)现声明作废。
莎车县莎鸿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250007682)、财务章(编码6531250007683)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县丰泰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526MA35059Y61)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吉林市昌邑区德源快捷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202MA156GD29D)不慎遗失财务章一枚,声明作废。
阿克陶县银达润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陶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932000412301现声明作废。
海南祥宝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8X1YT2C)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黎平名爵娱乐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1MACM3XJL82)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6316019156,声明作废。
益阳鑫方圆纺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向桂花)、行政章(编码4309210008333)、财务专用章(编码4309210008335),声明作废。
福建省冯伟运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闽B58795货车道路运输证壹份,证号为350304201077,现声明作废。
沈阳市大东区荣利塑胶制品厂公章(编码:2101040099689)丢失,声明作废。
汝南县韩彬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1727MA44Y73D8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28260042971)、法人章(韩彬,编码4128260042972),
声明作废。
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与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的《三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H4-1地块1-16#楼,监管账号78990188000249717)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惠州金仕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51U3754C)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宇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6MA076J8U4R,声明作废。
天津桦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06LF331B)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张建生)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森雨源商贸中心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税号:230708198101150226),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新疆喀什金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6531001000258)经股东决定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东野名媛美容美发城(注册号:110108013242069)经投资人决定,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投资人:战兴野,请债权人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企业投资人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淮北仲裁委员会公告
朱刘奇:本委受理的孙全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淮仲字第13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招商大厦四楼),逾期视为送达。
道歉声明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本人郝金定(女33岁,河北省保定市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此向大家道歉!现在我已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给民众健康会带来伤害,也会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在此,我再次向大家、向社会公众真诚的道歉,现在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错了,希望得到大家谅解。
致歉声明
本人陈洋萍,因在微信公众号“扬平说史”上发布不符合史实的文章和视频,不仅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也伤害了英雄烈士家属的情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更为法律所不容。我已被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并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我尊重并服从法院的判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恼,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再次诚恳向叶挺烈士家属致歉,向社会公众致歉。
亲历此事,我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承诺今后不会再犯,同时真诚缅怀英烈,捍卫英烈荣光,传承英烈精神,尽己所能做一些公益活动。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容诋毁。
致歉人:陈洋萍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