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朱志源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与朱志源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主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朱志源。平安银行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下列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裁判、调解文书确定的责任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平安银行作为本公告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朱志源作为本公告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朱志源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裁判、调解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更名、死亡、清算等,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至基准日(以债权转让协议确定为准)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朱志源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结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详细清单见附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朱志源
联系电话:18651519605
2023年11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债权资产清单
义务人名称:吴豪、梅单
抵押贷款合同编号:RL20190302000065
贷款本金余额:929,460.71
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按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鄂0106民初10316号判决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义务人名称:肖博、邓群
抵押贷款合同编号:RL20200108004344
贷款本金余额:865,434.12
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平银(武汉)个抵贷字(2020)第(RL20200108004344)号合同确定的方式计算
义务人名称:郑道国
抵押贷款合同编号:RL20190619003285
贷款本金余额:791333.58
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平银(武汉)个抵贷字(2020)第(RL20190619003285)号合同确定的方式计算
义务人名称:周耘
抵押贷款合同编号:RL20210311002797
贷款本金余额:745,945.75
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平银(武汉)个抵贷字(2021)第(RL20210311002797)号合同确定的方式计算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报纸名称:国际商报
外文名称:INTERNATIONALBUSINESSDAILY
国内刊号:CN11-0118
邮发代码:1-30
发行地区:国内|国际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1_03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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