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杭州芯微影半导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蚌埠恒荣传感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4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杜应珍、柏峰:本院受理原告杨传伍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7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北京恒通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纪德全要求与你公司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辅助器具装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此案定于2023年12月22日14:00在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号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诸蓉蓉: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申请人诸蓉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合仲字第679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时间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公告
上海桂棠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高良配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合(肥东)劳人仲【2023】106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在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3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宋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公益拍卖公告
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在“太平洋拍卖行”微信小程序举办公益拍卖,本次拍卖所得佣金无偿捐助给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用于妇女儿童慈善事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书画四幅。
二、竞买手续:竞买人需在拍卖会开始前在“太平洋拍卖行”微信小程序完成账户注册并交纳保证金2000元,凭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办理竞买手续,获取竞买资格。
三、预展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16日。
四、预展/拍卖地点:“太平洋拍卖行”微信小程序。
五、咨询电话:17612218140,朱女士。
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2时通过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DAQ319别克英朗轿车1辆。
二、注意事项:展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展示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68号停车场,请提前预约看车。
联系电话:13775629871(陈先生)。
常州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公告
安徽褚氏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山河建设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褚绪清、詹银平、詹承运、程俊秀:本院执行的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合肥市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安徽褚氏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山河建设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褚绪清、詹银平、詹承运、程俊秀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11执320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变更申请执行人)法律文书:变更第三人武汉听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声明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BUSINESS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1_08_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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