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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鑫胜宏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对天津鑫胜宏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6月30日债权总额40,230,599.92元,其中本金19,990,655.48元,利息20,161,492.27元,费用78,452.17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一、债权情况
债务企业名称:天津鑫胜宏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
债权总额:40,230,599.92
债权本金:19,990,655.48
利息:20,161,492.27
代垫费用:78,452.17
担保人名称/抵押物:
保证人:刘伟、邢然;抵押物: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77号,土地面积28550.7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13104.28平方米
二、债务人情况
天津鑫胜宏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690676357T,法定代表人荣维超,经营范围:电解铜粉新材料、焊接材料技术研发、生产;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丝绳、金属结构、金属包装容器、不锈钢餐具、手工具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铜粉加工;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刘伟、邢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为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77号,土地面积28550.7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13104.28平方米。工业用地,第一顺位抵押。该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紧邻静陈公路。抵押物厂区整体较为规整,适合用作工业厂房使用。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金额与债权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偏差,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确定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58295915;022-58295997
传真:022-58295965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300202
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5829593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3年11月9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报纸名称:国际商报
外文名称:INTERNATIONALBUSINESSDAILY
国内刊号:CN11-0118
邮发代码:1-30
发行地区:国内|国际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1_09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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