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行:一、本院受理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84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伟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4月6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王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丁永珍、许东亮:本院受理刘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64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丁永珍、许东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许东亮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月利率4%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刘森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322强清1号
本院根据王宏炎的申请,于2023年11月1日裁定受理了被申请人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1日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为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清算组。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清算组(地址:合肥市潜山路华地金融中心A座5楼,联系电话:18019989970、18019928896,联系人:刘兴龙、陈白皎)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办理移交萧县永青煤矿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手续,并答复本院及清算组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逾期不提交,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由此导致本院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一旦本院作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被申请人的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023年11月1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尹小福、胡小丽:本院受理原告中港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95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523民初5320号凤俊生:原告谷学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作出(2023)皖1523民初53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凤俊生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谷学磊支付货款23689元;二、驳回谷学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收取计392元,由被告凤俊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万佛湖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旺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与被告胡旺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781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公告
洪俊男:本院受理原告朱沐杰与被告洪俊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781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公告
徐晓蝶:本委受理的安徽曙光之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徐晓蝶合作协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合仲字第0697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下午3时,在本委二楼仲裁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组庭及开庭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转让方”)于2023年11月13日与卫康康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李蒙(身份证号:4105261989****2317)(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方基于保险理赔而享有代位追偿权,对应一审判决文书(2022)豫0194民初12416号的对应权益合法转让,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债务人支付理赔款、逾期保险费、滞纳金/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费用等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撤销公告声明
贵阳鑫国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贵百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于2023年9月26日在《中国商报》第5版刊登的关于“贵阳鑫国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贵百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现因广西贵百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原因,撤销此公告,特此声明。
贵阳鑫国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贵百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拍卖公告
本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在湖北励勤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号标的:位于大冶市金山店镇原朱家山铁矿旁土夹石,数量以具体处置量为准,参考价11.00元/吨。
2号标的:位于大冶市保安镇蝴蝶山小区124号(原福利院)十年租赁经营权,参考价34.6万元。
有意竞买者携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湖北励勤拍卖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人:王先生13971765691
湖北励勤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车辆拍卖公告
陕西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拍卖长武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所属的帕萨特、起亚狮跑等车辆共4台,于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在长武县公安局东南50米停车场展示标的,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手续。
公司地址:咸阳市西兰路5号(铁干院3号公寓)
电话:18717293385
公开选聘公示
由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星辰苑小区即将交房入住,现向社会公开选聘临时前期物业服务单位,报名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项目坐落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
报名联系人:史凤娜,联系方式:25357928。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拍卖公告_法院公告_送达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BUSINESS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3_11_16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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