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常州优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常州优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现双方联合公告,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向常州优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有效文件确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如公告中义务人名称等债权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常州优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11月21日
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债权截至基准日本金余额(元)|债权截至基准日利息金额(元)|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原贷款行名称
1 襄阳安旭电器有限公司 9,000,000.00 15,132,610.76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3-安旭-01号 王宪章、孙旭君、王泽宇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3-安旭-01、保证合同(自然人)2013-安旭-01、保证合同(自然人)2013-安旭-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高新支行
2 湖北跃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8,200,000.00 13,062,915.52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LD2013003 罗永华、吴真凤 最高额抵押合同002号、保证合同(自然人)007号、保证合同(自然人)00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支行
3 咸宁市兴耀华模型有限公司 8,799,019.17 11,048,426.01 2014咸安14、2014咸安16 咸宁市兴耀华模型有限公司、深圳市兴耀华实业有限公司、曾振华、熊芳 2013咸安11抵、2014咸安14保1、2014咸安14保2、2014咸安14保3、2014咸安16保1、2014咸安16保2、2014咸安16保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