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202民初13850号孙同兆:本院受理原告范保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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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1630号郝山、张亚萍:本院受理原告郭文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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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5525号王锐:本院受理原告邓林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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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085号原苏: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原苏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37550.42元、利息37399.31元、其他费用6959.82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81909.55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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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095号肖治超: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肖治超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4060.88元、利息49029.67元、其他费用3166.63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76257.18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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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115号刘心赛: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刘心赛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卡号:5229645754883185)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0288.51元、利息15264.62元、其他费用:423.22元(利息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25976.35元;2.被告(卡号:6222525756887688)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1079.17元、利息30542.47元、其他费用1921.3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53542.94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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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169号靳娟: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靳娟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59278.08元、利息73533.41元、其他费用7501.8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140313.29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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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117号王俊俊: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王俊俊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3876.3元、利息11495.27元、其他费用2101.78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27473.35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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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096号年振: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年振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38818.05元、利息25207.32元、其他费用665.07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64690.44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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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12094号张续峰: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被告张续峰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清偿信用卡透支款本金50661.83元、利息59824.91元、其他费用5238.72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款清之日),合计115725.46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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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02民初8966号秦高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秦高锋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本金127500.09元、利息8711.8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取现费等费用21414.01元(截至2023年2月1日,共计157625.98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标准支付2023年2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取现费等费用;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4250元;(第一、三项诉请共计161875.98元);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方面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202民初8929号李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李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本金81349.61元、利息8359.46元,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取现费等费用14754.61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共计104463.68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标准支付2023年1月1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取现费等费用;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2820元(第一、三项诉请业计10728368元);4判今被告承担本案诉讼方面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2023)皖1202民初14244号刘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曹辉、刘玲、阜阳新安晋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曹辉、刘玲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76908.27元、利息及罚息4884.67元(利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暂计至2023年5月15日,此后款清息止),两项共计481792.94元;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曹辉、刘玲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13008元;(以上两项合计494800.94元)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曹辉、刘玲共有的抵押物(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经四路398号碧桂园华侨湾3#商住公建楼3106室)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阜阳新安晋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方面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202民初10063号李传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李传海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本金118854.19元、利息14137.6元、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取现费等费用42295.08元(截至2023年2月23日,共计175286.87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标准支付2023年2月2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取现费等费用;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4730元;(第一、三项诉请共计180016.87元);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方面费用。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皖1202民初9331号陈春亚、亓明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陈春亚、亓明梅、阜阳市巨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春亚、亓明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4130.97元、利息及罚息1640.42元(利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暂计至2022年11月7日,此后款清息止),两项共计:205771.39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春亚、亓明梅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5500元;(以上两项诉请合计:211271.39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春亚、亓明梅所有的抵押物(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东方明珠小区4#住宅楼903室)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阜阳市巨丰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方面费用。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仲裁公告
北京农学院:本委受理的史巧英要求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争议一案,经本委公开开庭审理,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京顺劳人仲字【2023】第6901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北品赫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程良汉要求确认与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工资争议一案,经本委公开开庭审理,于2023年11月15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京顺劳人仲字【2023】第6475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