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1082执恢905号许昌易和典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电请执行人许昌易和典当有限公司与河南华葛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李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素芬在河南华葛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享有44%的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限你在公告期满后第5日10时到本院立案庭随机选择评估机构:第10日10时到评估现场进行评估;第20日到本院立案庭领取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第30日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27号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王冬仙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王冬仙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王冬仙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4日前向王冬仙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83676673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王冬仙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王冬仙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王冬仙,女,1962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福应街道桐桥村北路16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28号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徐小虎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徐小虎管理人。徐小虎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4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396855774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电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徐小虎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徐小虎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徐小虎,男,1966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福应街道坑口村溪滩路北6-2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32号公告
本院根据徐海波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徐海波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徐海波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徐海波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徐海波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83676673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徐海波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徐海波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徐海波,男,1957年4月11日出生,汉族,
住仙居县步路乡七里村176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33号公告
本院根据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陈介友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陈介友管理人。陈介友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4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396855774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陈介友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陈介友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陈介友,男,1962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步路乡荷岙里园26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34号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应小军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应小军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应小军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应小军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839592059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应小军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应小军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应小军,男,1975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安洲街道石卡村路36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35号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邵海军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邵海军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邵海军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邵海军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537210293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邵海军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邵海军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邵海军,男,1973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南峰街道西门街30-2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39号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王翔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王翔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王翔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王翔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83676673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王翔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王翔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王翔,男,1996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大战乡马大仁村151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40号公告
本院根据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项华芳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项华芳管理人。项华芳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396855774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项华芳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项华芳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项华芳,女,1981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双庙乡公平村台门园95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42号公告
本院根据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尹仙丹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尹仙丹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尹仙丹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尹仙丹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305878350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尹仙丹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尹仙丹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尹仙丹,女,1982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安岭乡表门村东路117号。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2023)浙1024破45号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李建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李建管理人。李建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5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396855774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李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李建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附件:债务人:李建,男,1982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福应街道下河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