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四笔不良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截止基准日2023年8月29日,该笔债权总额合计22,021.34万元,其中本金15,274.31万元,利息6,385.44万元,其他费用361.59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需按照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投资者需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协议转让等。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债权资料及法律文件为准。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21-61604057】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788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51759020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