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 截至基准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代垫费用 担保情况
跃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9)第01743号2.《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9)第02632号3.《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9)第02861号 11,940,623.12 5,041,613.01 30,990.00 乐清市恒和通信有限公司、乐清市恒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跃华电讯有限公司、王朝圣、王佩圣、王圣
浙江龙飞电磁线有限公司 1.《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8)第03477号2.《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8)第03478号 8,999,219.33 3,956,512.4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龙飞集团有限公司、陈景道、林楼飞、林宇杰、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龙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8)第03417号2.《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8)第03421号 16,603,182.87 7,602,372.20 跃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飞集团有限公司、林楼飞、赵秀琴、林宇杰、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37,543,025.32
合计截至基准日的利息、罚息、复利16,600,497.61
合计代垫费用30,990.00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3.上述债权的利息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担保及其他情况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司法文书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