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高爱党与卢洵签订的《单户债权转让协议》,高爱党已将其对公告债权清单(详见下列债权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卢洵。现高爱党和卢洵共同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已转让的事实。卢洵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新债权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破产清算、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债务人 担保人 债权本金及对应利息等权益 法律文书
苏州云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潘维军、顾利奶、高喜刚、卢春玉、章叶军、江苏帕宝拉服饰有限公司 32万元本金及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等 (2023)苏0581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
新债权人联系方式:卢先生,联系电话13606233336
湖北瑞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刚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原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北瑞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刚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湖北瑞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王刚。湖北瑞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刚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王刚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代妩琼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湖北瑞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刚2024年3月5日
附件: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3年1月20日单位:元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债权总额
湖北东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3,366,000.00 4,817,158.51 10,000.00 18,193,158.51
注:该清单作为编号:HBRJ-ZCZR-ZGB-2023-02《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
林义峰与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林义峰与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林义峰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依法转让给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义峰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下列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裁判、调解文书确定的责任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林义峰作为本公告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公告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裁判、调解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至基准日(以债权转让协议确定为准)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结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详细清单见附表
林义峰
附:债权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3月5日
义务人名称 抵押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本金余额(截至基准日) 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顾振源、张爱珠、顾辰羽 RL20190807002424 474534.85 按照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出具的平银(武汉)个抵贷字(2019)第(RL20190807002424)号合同确定的方式计算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林义峰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林义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林义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下列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裁判、调解文书确定的责任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本公告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林义峰作为本公告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林义峰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裁判、调解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至基准日(以债权转让协议确定为准)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林义峰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结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详细清单见附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林义峰
2024年3月5日
附:债权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义务人名称 抵押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本金余额(截至基准日) 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顾振源、张爱珠、顾辰羽 RL20190807002424 474534.85 按照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平银(武汉)个抵贷字(2019)第(RL20190807002424)号合同确定的方式计算
宁波尹琏恩投资有限公司与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尹琏恩投资有限公司与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ZR-20220902),宁波尹琏恩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尹琏恩投资有限公司与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尹琏恩投资有限公司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附:公告清单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担保人
1 浙江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8007.37 1284.4 0 浙江科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瑞安市五心纸业有限公司、安徽嘉泰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东瑞塑业有限公司、潘贻新、蔡飞燕、陈棉春、浙江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2 温州中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1150 166.97 0 仙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瑞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化塑料有限公司、陈志鹏、潘贻新、陈棉春
合计 9157.37 1451.37
联系方式:宁波尹琏恩投资有限公司,沈琦,13736015778
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女士,13706887799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瑞安市璟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基准日:2022年9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3月5日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保证人 抵押物
1 宁波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 12,949,989.13 7995915.92暂计算至2019年9月26日 陈项松、何贤维 借款人名下位于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288号第六、七层房地产
2 宁波百道尔投资有限公司 15,851,154.06 8905101.15暂计算至2019年4月28日 宁波旦尼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爱力升进出口有限公司、龚梦波、陈碧荣
3 宁波乾豪进出口有限公司 5,123,314.76 6263561.97暂计算至2020年9月16日 宁波南天金属有限公司、宁波海运希铁隆工业有限公司和邵栩彬
4 宁波威润物资有限公司 6000000 3599149.95暂计算至2021年11月21日 宁波盛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沃国平、郑菊英
注:1.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9月2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泉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乐清恒固通讯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乐清恒固通讯有限公司,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乐清恒固通讯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乐清恒固通讯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乐清恒固通讯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基准日:2023年12月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 截至基准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代垫费用 担保情况
1 跃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9)第01743号2.《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9)第02632号3.《借款合同》(20206000)浙商银借字(2019)第02861号 1,940,623.12 4,783,249.57 30,990.00 乐清市恒和通信有限公司、乐清市恒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跃华电讯有限公司、王朝圣、王佩圣、王圣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3.上述债权的利息计算至2023年12月1日,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担保及其他情况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司法文书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睿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乐清恒固通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刊登时间:2024_03_05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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