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让方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名义抵押权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债权受让方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凭《债权转让合同》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联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与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宁波市联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市联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根据宁波市联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和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宁波市联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债权受让方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凭《债权转让合同》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还款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13911758616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
债务人 裁决文书编号 抵押物地址 合同约定剩余本金
贺玉爱、刘忠国 (2021)穗仲案字
第8400号 天津市河东区华康里2号楼4门-601 181690.8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瑞丰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与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瑞丰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瑞丰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根据深圳瑞丰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和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深圳瑞丰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债权受让方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凭《债权转让合同》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还款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13911758616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
序号 债务人 裁决/判决文书编号 抵押物地址
1 余金青、司爱军 (2018)穗仲网案字第11693号 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华昌大厦D-103
2 余金青、司爱军 (2018)穗仲网案字第11695号 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华昌大厦D-103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广州诚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与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广州诚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广州诚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根据广州诚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和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广州诚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债权受让方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凭《债权转让合同》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还款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13911758616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
债务人 裁决/判决文书编号 抵押物地址 剩余本金
杨莉、凌汉 (2022)穗仲案
字第16557号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镇学院路东段300号28栋4单元4层7号 514532.65
广州和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转让方广州和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名义抵押权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广州和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债权受让方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凭《债权转让合同》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还款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13911758616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
序号 债务人 裁决/判决文书编号 抵押物地址
1 徐麒麟、何小波、陈俊华 (2020)穗仲案字第6885号 四川省成都市鹤山镇朝阳大道198号2栋7单元2层2号
2 胥昌庆、陈倩 (2018)穗仲网案字第48426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白彭路2号2幢28-2号
3 罗永利、苏安玉 (2018)穗仲网案字第42597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大道东段145号9-6-2
4 杨普华 (2022)穗仲案字第14368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正街1号怡心小区14栋6-3-1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与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根据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和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债权受让方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凭《债权转让合同》向你方主张上述债权及相应抵押权。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秃鹰智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还款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13911758616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
序号 债务人 裁决/判决文书编号 抵押物地址
1 连贵英 (2016)渝证字第60218号 重庆市经开区花园五村3幢3单元8-2号
2 吴刚、刘咏梅 (2018)穗仲案字第13241号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100号22幢1-20-1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HRIF-04-202357-01),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4日将其对附件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应向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格林莱富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债权转让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 债权情况 担保人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本金:294,814,705.5利息:47,787,909.90违约金:20,180,969.86其他费用:3,339,111.35债权总额:366,122,696.61 (1)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2)张煊楠(3)李艺
注:1.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2.基准日/交割日之后若债务人破产管理人因对融资租赁物的价值进行抵扣的导致标的债权总额减少的,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芜湖优宅三号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俊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芜湖优宅三号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俊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芜湖优宅三号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如下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及利息债权等),依法转让给陈俊杰。
现芜湖优宅三号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俊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俊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有效文件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基准日:2021年10月13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号 剩余本金(人民币,元) 抵押类/抵债资产情况 司法进度
杨龙 33401 1060105.34 新洲区阳逻街高潮村三组 (2016)鄂0103执1565号
如公告中客户名称及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特此公告。
芜湖优宅三号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俊杰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