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绿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何学浩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绿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何学浩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绿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以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何学浩。宁波绿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何学浩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及其他相关各方。
何学浩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学浩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绿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何学浩
2024年4月19日
附: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主债务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账面本金余额 账面利息余额 账面本息合计
1 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债权银行中国银行) 保证人:宁波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燎原鞍山工业有限公司、宁波燎原灯具有限公司、邵运蒸、姚秀丽抵押人:燎原鞍山工业有限公司 165280000.00 41989461.95 207169461.95
2 燎原鞍山工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波燎原灯具有限公司、邵运蒸、姚秀丽、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4982290.20 18791308.33 83773598.53
3 宁波燎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燎原灯具有限公司、燎原鞍山工业有限公司、邵运蒸、姚秀丽质押人: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 9211089.63 39211089.63
4 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债权银行浦发银行) 保证人:宁波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朱林龙、邵运蒸、姚秀丽 19680446.69 3594125.91 23274572.6
5 宁波劲达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波天邦实达工具有限公司、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吴夏利、陈高灿、郭子龙、郭建鸿、张雅君、宁波达源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劲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宝时达车业有限公司抵押人:吴夏利 52760000.00 8374976.53 61134976.53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0年11月3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基准日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情况,具体以标的债权实际执行情况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刊登时间:2024_04_19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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