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江山市同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同景投资公司)与浙江同景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同景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江山同景投资公司合法拥有本公告项下的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全部转让给浙江同景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同景公司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债权情况1: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通达加油站、戴华翠、毛武富、毛国泰、陈爱香、苏宝坤。相关债权已经(2012)衢江商初字第1954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衢江商初字第186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845317元,利息自2012年7月21日期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03%据实计算。
债权情况2:债务人和担保人为徐小华、刘勤美、周江冲、毛华君。相关债权已经(2012)衢江商初字第245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464601.01元,利息自2012年8月21日期至2013年5月1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 算;自2013年5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
债权情况3:债务人和担保人为周江冲、毛华君、徐剑、郑晓莉。相关债权已经(2014)衢江商初字第48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自2012年8月21日至2014年2月28日止的利息为215454元,从2014年3 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8‰计算。
债权情况4: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晨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柴凌华、饶峡菊、饶学文、浙江博泰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商初字第145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382957.18元,利息自2015年5月21日期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债权情况5: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月亮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徐硕、徐日江、柴小娟。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商初字第77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578076.21元,利息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算。
债权情况6: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旺福门业有限公司、江山市银泰农工贸有限公司、黄培火、朱菊青、徐德福。相关债权已经(2014)衢江商初字第127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497927.1元,利息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9.98‰计算。
债权情况7: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蜂农世家保健品有限公司、徐肖荣、徐月琴、徐汞明、罗秋霞、徐汞男、林茜茜。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商初字第1329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817397元,利息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9.98‰计算。
债权情况8: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慧霸塑料制品厂、周小慧、朱建彩。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商初字第110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借款本金 103000 元,利息自 2014 年 6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止为 127434.26 元,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按月利率17‰据实计算。
债权情况9: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艺都时尚电影有限公司、徐日江、柴小娟、朱飞鸣、姜爱玲。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商初字第125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10000000元,利息自2014年9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算。抵押物为环城西路83号第一—四层房产。
债权情况10: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浙江恩派门业有限公司、徐章恩、周衰兰、浙江威龙恩派木业有限公司。相关债权已经(2016)浙 0881 民初 1117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借款本金 1947596 元,利息计算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为523200元,自2016年3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按月利率18‰计算。
债权情况11: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浙江齐星化工有限公司、童均发、王丽花、童均明、廖振凤。相关债权已经(2017)浙0881民初12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2000000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12月20日为914000元,自2016年12月21日至实际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的标准计算所产生的利息。
债权情况12: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日月湖度假村有限公司、徐日江、柴小娟、姜淑琴、郑水华、裘继明。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商初字第73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自2014年10月21日起按月利率19.98‰据实计算利息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
债权情况13: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郎胜家具有限公司、赵中华、徐懿、赵立强。相关债权已经(2014)衢江商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670000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5月29日止为5994元,自2014年5月30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9.98‰据实计算。
债权情况14: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浙江威龙恩派木业有限公司、徐章恩、周衰兰。相关债权已经(2015)衢江峡商初字第11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4511699.87元,利息计算至2015年5月20日止为415800元,自2015年5 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按月利率18‰计算。
债权情况15: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浙江虎王实业有限公司、周建明、徐琴英、徐国水、郑阳芬、刘庆保。相关债权已经(2014)衢江贺商初字第3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489090.42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5月20日止为9990元,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按实际还款之日按月利率19.98‰计算。
债权情况16:债务人和担保人为江山市慧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周小慧、朱建彩、刘小军、姜爱林。相关债权已经(2014)衢江商初字第129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债权情况17:债务人和担保人为费桂娣、刘冬云、费桂刚、徐丽斯、黄彩琴。相关债权已经(2013)衢江商初字第144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截至2020年5月26日,借款本金57440元,自2013年6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
特此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改革报
报纸刊号:CN11_0178
登报级别:国家级报纸登报
发行时间:2020_06_29_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