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受理宣汉县鑫泰电化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川1722破申1号《决定书》,对宣汉县鑫泰电化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年5月10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临时管理人。鑫泰电化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内,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5室;联系人:张先生、蒋先生;联系电话:13348833246、15123660553)申报债权。经宣汉县人民法院同意,决定于2024年6月5日9时30分在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债权人会议(需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各债权人请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特此公告。
宣汉县鑫泰电化有限公司破产临时管理人
2024年5月24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临时管理人发布预重整公告
报纸名称:中华工商时报
外文名称:CHINABUSINESSTIMES
国内刊号:CN11-0168
国外代号:1-146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报刊级别:国家级
刊登时间:2024_05_24_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