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发起人权利代为行使的公告
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于2019年1月29日由北京市民政局准予登记成立,原始基金由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目前法定代表人为呼自平,住所地为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4号院4号楼9层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章程》,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在基金会运营管理中享有相应权利,但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公司于2023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吊销执照的处罚,一定程度上对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的监事任命、日常监督等运营方面产生了不便。
为了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的健康发展,经本基金会5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参会理事和监事共同协商决定,通过登报公告将《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章程》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更改为“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企业捐赠。”并由目前主要捐赠人呼自平行使发起人和主要捐赠人权利。
特此公告。
如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联系田女士,电话010-53399618,邮箱yingding@yingdinggongyi.cn。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关于公益基金会发起人权利代为行使的公告
报纸名称:新京报
登报刊号:CN11-0245
邮发代码:1-87
发行地区:北京市
登报级别:市级
刊登时间:2025_06_12_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