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3时在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81号一楼拍卖“青岛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1户不良债权”标的资产。截至2021年3月20日,该标的不良债权本金余额142,063.16万元及相应欠息、费用等。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持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竞买人均须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
意向竞买者须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拍卖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12时,以款实际到达委托人账户(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开户行:工行南京和平支行;账号:4301017929100162041)或拍卖人账户(户名:江苏苏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账号:4301024309100118027)为准。
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拍卖成交后,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同等价格下,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者优先。竞买人报名时须明确付款方式。
如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拍卖成交后10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拍卖成交后30日内须付清全部价款。拍卖成交后,意向保证金(如有)和拍卖保证金(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付清价款时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如采取分期付款的,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拍卖成交后30日内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20%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于2022年12月20日前付清。拍卖成交后,意向保证金(如有)和拍卖保证金(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向我司支付首付款时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分期期间,以未付款项为基数,从支付完毕首付款之日起算,按8%/年按日计算资金占用费,买受人于每年12月20日向我司支付当期资金占用费,最后一期资金占用费于付清转让价款之日一并支付。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81号1楼
江苏苏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505141430
胡女士
2021年4月14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不良债权拍卖公告|资产处置公告|拍卖登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国内|国际)
登报时间:2021_04_14_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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