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推介公告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对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组包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挂牌转让、公开竞价等方式,现予以公告说明。
一、资产情况
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债务人名称: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万元):5,000
利息及罚息(万元):1,048.75
截至日:2022/3/20
担保措施: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金塔县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郑大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人名称: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万元):12,000
利息及罚息(万元):2,600.62
截至日:2022/3/20
担保措施: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费收费权质押,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郑大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人名称: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万元):5378.96
利息及罚息(万元):36.45
截至日:2019/4/22
担保措施: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质押,河北天道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44%股权质押,实控人孙河忠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注:1、利息及其他费用按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垫付费用一并转让。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以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
交易对象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按我司处置方案要求支付转让价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谷女士,联系电话:1862072413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胡女士,联系电话:(00852)9627751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金融街1号弘毅大厦26层。
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资产处置推介公告|登报公示|声明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03_29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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