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张光元
共同借款人(抵押物共有人):刘畅
因上述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故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2023)新乌中信证执字第986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3日
公告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杨齐国
因上述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故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2023)新乌中信证执字第987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3日
公告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郑国华
因上述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故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2023)新乌中信证执字第988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3日
公告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刘鹏
保证人:新疆峰丽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上述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故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2023)新乌中信证执字第989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3日
公告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王勇
共同借款人(抵押物共有人):杨宝泉
保证人:新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因上述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故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2023)新乌中信证执字第990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3日
债权转让告知书
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百灵
营业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锦绣四街2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3686454284Q
联系电话:0991-4630500
李健,男,回族,1984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650102198411113575,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二街232号1号楼6单元402号,联系电话:18699218877
新疆沃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址: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滨河苑小区4幢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5564957314
联系电话:18516040711
新疆沃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5564957314)、于2017年8月23日向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签订了《抵账协议书》,约定沃德公司以芳草湖农场四季新城小区1栋楼商铺房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16栋的商铺房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共计18套商铺抵偿其欠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债务2420000元人民币。协议签订后,沃德公司只是配合办理了部分商铺的过户和登记,剩余5套未予配合办理。遂诉至头区人民法院。判决后头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3)新0106执775号。
现特向贵院申请将(2023)新0106执775号执行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变更为李健(身份证号:650102198411113575)。
现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与李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公司对你享有的债权依据:(2023)新0106执775号执行裁定),你截至2022年12月15日,尚欠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431048.11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法转让给李健,与此转让债权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1、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等其他费用2、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期间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请你们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向李健履行全部义务。本转让通知未经过债权受让人李健书面同意不得撤销。李健联系电话:18699218877。特此通知!
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仲裁公告
石河子市强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周兵诉被申请人石河子市强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第六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994-5828114。
第六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11月3日
伊犁北疆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清算组公告
2023年10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依法裁定受理伊犁北疆广告装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北疆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作为清算组对伊犁北疆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1、伊犁北疆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联系人:周晨,电话:18317035921,电子邮箱515337010@qq.com,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A座920室)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据材料。
2、伊犁北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伊犁北疆广告装潢公司清算组
2023年11月3日
新疆乐维益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了原告童雪平与被告张陈丽、第三人新疆乐维益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4027民初855号起诉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3日
致歉声明
本人2022年7月9日晚,在昭苏县城镇吐格勒勤村西二路3号与蒙克其其克的丈夫等三人饮酒后,对在场的其他二人造谣蒙克其其克不实言论,造成了蒙克其其克及家庭的困扰,对此本人深感歉意,在此本人向蒙克其其克及其丈夫表达深深的歉意,因为我的酒后乱言造成了蒙克其其克的家庭矛盾纠纷。我希望蒙克其其克能够接受我迟来的道歉,并且从此以后我也会严格自己言行并以此为鉴,请接受我的歉意。
尼勒腾其夫
2023年11月3日
马明海、马明军:
本院受理原告申建厂、张艳丽诉被告马明海、马明军农村房屋建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霍城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霍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3日
乌鲁木齐准噶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施建英、赵成、张国华、魏辨辨、厚德全、石小虎与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劳动争议案件(案号:巴劳人仲字(2023)第164号--16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巴劳人仲字(2023)第164号、165、166、167号)、《仲裁决定书》(巴劳人仲定字(2023)第39号、第168号),请你公司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巴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一楼7号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内不服本裁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叶尔哈力·阿合买提江:
原告包建荣诉你与古丽娜尔·呼沙英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受理(2023)新2324民初163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审判组织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利息51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保全费;4.本案诉讼费由人民法院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6日
吴俊伟:
原告王新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受理(2023)新2324民初141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审判组织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0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120元及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6日
遗失公告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海龙机械租赁部遗失财务专用章,章号为6523230011480,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233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唐总,13999350919。五、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
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给买买提伊明·马木提,山水兰德小区11-1-602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丢失,日期2015年12月票号0071277,金额3000元。特此声明!
●鄯善县嘉瑞汽配店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883200086880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鄯善县新城东路支行,帐号:107684954040现声明作废!
●李云龙(身份证号:320826197606245410)遗失新疆润泰青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金科·廊桥水乡幸福里11-1-2304首期票据,票号:00540677金额:32880元,开票日期:2021年10月29日,特此声明!
●李云龙(身份证号:320826197606245410)遗失新疆润泰青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金科·廊桥水乡幸福里11-1-2304银行按揭票据,票号:00007914金额:390000元,开票日期:2021年12月30日,特此声明!
●巴楚县买买提·阿布都克木(653130198310110816)新Q7A166号五样-本田WY125-S非营运性普通二轮摩托车丢失,发动机号:10K03526车辆识别代号:LWBPCJlS9A1020339,声明作废。
●巴楚县热合曼·麦合木提(653130199310091437)不慎遗失新Q9174Y车用天然气加气证,罐号:128210003030,证号:QP新V-2508275现声明作废!
●徐荣不慎丢失中国电信押金收据,电话号码0991一6670013.押金票号:20091212028497,金额:200元,特此声明!
●巴州靓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3010024709200161844核准号:J88800037805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现声明作废!
●新疆新宏途运输有限公司新B26130车辆营运证遗失,证号659004008311;新BU233挂车辆营运证遗失,证号:659004008322现声明作废!
●巴楚县阿迪拉·牙生出生医院证明遗失,出生时间:2002年08月27日16时59分,出生医院:巴楚县胜利医院,出生证编号:E650098608现声明作废!
●乌鲁木齐世纪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8810009992404,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帐号:991902989810401现声明作废。
●新疆凯利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法人叶斯波尔私章遗失,章号:6501030031935现声明作废!
●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喀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开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份,票号:0001476542,金额:12000元,开票日期:2020年11月29日,声明作废。
公告
东方国际花园10、12、13、14号楼业主:2019年至2021年已缴纳天然气初装费的业主,目前因各类原因暂未办理退费的,我公司承诺任何时间都可以来办理退费。特此公告。
巴楚县金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水磨沟区华凌市场鑫忠诺建材商行丢失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空白发票)43张,发票代码:6500162320,发票号码:14216415-14216439,14216968-14216985,现声明作废。
车辆灭失声明
托克逊县博远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机动车新K11765,车辆型号陕汽牌,车辆识别代号:LZGJLNT43AX026049,发动机号:71000324,由于本人不了解机动车注销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将此车辆自行解体,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该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牌照已丢失,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作废。特此声明!
车辆灭失声明
托克逊县博远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机动车新K14200,车辆型号陕汽牌,车辆识别代号:LZGJLNV42BX042371,发动机号:71011505,由于本人不了解机动车注销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将此车辆自行解体,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该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牌照已丢失,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作废。特此声明!
车辆灭失声明
托克逊县博远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机动车新K14072,车辆型号陕汽牌,车辆识别代号:LZGJLNV4XBX042375,发动机号:71000340,由于本人不了解机动车注销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将此车辆自行解体,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该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牌照已丢失,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作废。特此声明!
债权转让通知书
神雾环保技术新疆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公司与张玉凤(公民身份证号码:132931196310142429)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贵司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张玉凤,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张玉凤履行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沧州江丰管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凤
2023年11月3日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石盐、芒硝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石盐、芒硝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www.xjyanhu.com/page105?article_id=8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日
哈密市鲁江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回收5万吨废催化剂提质再生
脱硫脱硝催化剂成套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哈密市鲁江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5万吨废催化剂提质再生脱硫脱硝催化剂成套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环评信息公告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请到《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
哈密市鲁江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